中国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对《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原则精神的继承和弘扬,也是对中华民族“和合文化”优良传统和我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继承和弘扬,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处于困境中的全球治理改革指明了方向,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和担当。作为一项重要的全球性公共产品,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体现为软的理念性和硬的制度性两大属性。
作为理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理念系统,其基本要义是:倡导世界多样反对一元主导、倡导国家平等反对国家霸权、倡导文明互鉴反对文明冲突、倡导包容发展反对西方中心、倡导互利普惠反对赢者通吃。
平等互信。就是世界各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主权、相互信任、共享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在2014年亚信上海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安全领域的具体体现。在2018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莫尔兹比港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又强调指出:“以规则为基础加强全球治理是实现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规则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
包容互鉴。就是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发展道路多样化,维护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相互借鉴、兼收并蓄、和而不同,推动世界各国包容发展,各种文明和合共生,不同民族共同繁荣。在2019年5月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指出:“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同年6月,又在亚信杜尚别峰会上提出:“要以多样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以和谐共生超越文明冲突,以交融共享超越文明隔阂,以繁荣共进超越文明固化。”
共建共享。就是要秉持命运与共、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全面加强双边、多边、区域和全球合作,积极推进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民主化,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坚持把国家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不断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合作共赢。就是要超越零和博弈思维方式,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利益共享,不断增进人类共同利益。中国秉持正确义利观,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不断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广泛开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努力使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对话协商。就是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摒弃冷战思维和丛林法则,走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倡导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在2018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莫尔兹比港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指出:“历史告诉我们,如果走上对抗的道路,无论是冷战、热战还是贸易战,都不会有真正的赢家。”要推进全球治理民主化建设,提高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和平环境。
绿色发展。就是要树立生态文明新理念,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倡导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理念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世界各国应该以负责任、合规矩的方式积极担当作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危机,携手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目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而被连续写入联合国相关决议文本,成为中国为世界提供的一项重要的理念性公共产品。正如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马丁·雅克所说,“中国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这就是摒弃丛林法则、不搞强权独霸、超越零和博弈,开辟一条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文明发展新道路。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也是改变世界的伟大创造”。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践行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公共治理,实施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较高贡献率,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中国不仅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当今世界提供了理念性的公共产品,而且正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理念,为大变局时代的全球治理提供制度性的公共产品。
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的发展与合作。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国以自身的发展经验和发展动能带动沿线国家共商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不断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一带一路”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而又适应广大发展中国家需求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以它的发展导向性、组织开放性、多元合作性、成果共享性吸纳了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共建,同时也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远播世界各地。
推动国际合作机制创新,倡导打造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新型制度平台。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了G20合作机制,2016年G20杭州峰会决定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开展中非“十大合作计划”;中国倡导和推动了金砖合作机制,2017年厦门金砖国家峰会上首次倡导“金砖+”机制;中国倡导和创建的上海合作组织不断扩容,在区域合作和全球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还参与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和清迈倡议多边化货币互换协议,举办中阿合作论坛与中非合作论坛,推动其他小区域或次区域的合作机制等。目前,由中国倡导发起和合作创办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合作组织,正在赢得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和参与,并成为与现有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功能互补的新型制度性公共产品,人民币已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作为各种国际条约和国际规则的积极参与者、坚定维护者和模范践行者,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了积极建设性和重要推动性作用。目前,我国已缔结或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巴黎协定》等60多个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人权和公民权利公约》等重要国际条约。在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中国关于碳排放峰值等一系列承诺和积极务实的外交努力,为最终达成《巴黎协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成员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三大投票权国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第三大股东国,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派驻维和部队人数最多、贡献最大的国家,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重要国际组织中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莫尔兹比港峰会上指出的,“面向未来,中国将以更负责的精神、更开放包容的胸襟、更高质量的增长,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世界各国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张和行动,必将引领全球公共治理变革的未来走向,不断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